教 师 借 阅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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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30 14: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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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师 借 阅 制 度
一、教职员工凭借本人借书证借书。二、遵守借阅制度,所借图书应及时续借、归还。
三、 教职员工借阅时间为三个月,续借时间为30天;每人每次最多借阅3本。
四、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面标点、画线、撕剪等。要妥善保管,以防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赔偿或给予处罚。
五、未办理借阅手续者,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带出室外,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教职员工调离本校时,按规定还清所借全部书、刊。
石家庄市第四十四中学
二〇〇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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