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治国安邦总章程》教学设计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1-19 05:57:15 点击数:30701

党课

《宪法是治国安邦总章程》教学设计

高中政治教师     罗飞燕

一、教材分析

《宪法是治国安邦总章程》是鲁教版初二下学期第八单元第16课的内容,主要讲述了宪法的重要性、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和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三个知识点。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此课程具有指导和领导的作用,有助于学生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因此,在政治课程中有不容忽视的作用。

二、学情分析

一堂成功的课不仅要熟悉教材,还要充分了解学生的特点。本课授课对象是初中学生。该阶段的学生已经有了一定的法律常识,但对于宪法接触的不多,所以对于宪法的地位和重要性不是很了解,没有认识到宪法就在我们身边,是保护我们核心权利的根本大法。因而需要教师应多与生活案例衔接,加以引导。

三、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了解我国宪法的发展史,深刻领悟宪法的重要性,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2)能力目标:通过对宪法知识的学习,使学生提高宪法意识,培养学生维护宪法最高权威和政治地位的宪法精神。

3)情感目标:通过对同学日常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事情进行分析,培养学生的宪法意识和能力,并养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宣传宪法同违反宪法的行为做斗争的能力。

四、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教学难点: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

五、教学方法

本课采用讲授指导法、情景教学法、对比法,利用图片并结合学生日常生活中的事例为教学创设情景,以教师讲授为主,同时引导学生探究,自主学习。

六、教学过程

【课程导入】

通过一个填空和提问的方式导入新课:依法治国,首先要依___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___执政。两个“首先”说明了什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法制保障。它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我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为了更好的理解宪法的基本精神,需要我们了解宪法的发展史、领悟宪法的重要性,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更好的忠于宪法,弘扬宪法精神。

这样由填空和提问的方式引入课堂,从而引发学生对即将要学习的知识的兴趣与思考,顺利带入新课讲授。

【新课讲授】

一、初学宪法,了解宪法的发展史

(一)“宪法”一词的由来

在中国古代的典籍中,曾出现过“宪”、“宪法”、“宪令”、“宪章”等词语,主要是指一般的法律、法规,或指颁布法律,实施法律。

在西方,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原意是组织、结构、规定的意思。由此可见,尽管在中国的古代和西方的古代都出现过宪法这个词,但都不是今天根本法意义的宪法。

在中国,将“宪法”一词指称国家根本法始于19世纪80年代,当时的康有为、梁启超等改良主义思想家基于国内外形势,明确提出“立宪法”、“开议院”,实行君主立宪,郑观应则在《盛世危言》中首次使用“宪法”一词。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从此“宪法”一词在中国就成为国家根本法的专用词。

(二)我国宪法发展史

1949年929日,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几年之后,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第一个五年计划取得巨大成就,三大改造的顺利完成,共同纲领已经不适应历史任务的需要,形势发展,迫切要求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前进一步,制定一部更为完备的国家根本大法。1954年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宪法。制定了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基本经济制度,确认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和资本家所有制四种基本形式。确认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这部宪法体现了人民在这个国家至高无上的地位。

75宪法全盘否定了54宪法,是一部极左的宪法,带有浓重的文革色彩;78宪法虽然恢复了54宪法的内容,但仍然具有极左思想,所以是一部过渡性宪法。

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开始了改革开放,我国急需要一部与社会相适应的宪法,所以在1982年制定了现行宪法,史称“82宪法”。82宪法是改革的产物,它对我国的经济体制进行了重大变革,加强了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宪法结构也符合世界宪法发展趋势。

“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宪法的制定与修改关乎着国家的发展、公民的权利。宪法和其他法律一样也应是与时俱进的,适应时代的需要,不断进行修改。82宪法到现在一共修改了5次。

1988年宪法第一次修改,确立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

1993年宪法第二次修改,明确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999年宪法第三次修改,明确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2004年宪法第四次修改,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2018年311日下午352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21条修改,宪法是中国第一大法,是指导全民政治、经济、社会等的权威性文件,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和权威性。这次修改为各项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根本依据,具有不可替代性。

修改了21条,例如:明确提出我国进入新时代,确立新思想、新矛盾、新目标等等。今天重点讲一个修改“确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的特征”。

1)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载入宪法总纲,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

2)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时期、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

3)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

4)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当今中国,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确定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是我国宪法的题中应有之义。

5)在新的征程上,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根本还是要靠党的领导、靠党把好方向盘。

二、领悟宪法,懂得宪法重要性

(一)宪法的地位

1.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2.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4.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5.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

(二)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

宪法规定了国家性质、根本任务、国家制度、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习近平总书记在宪法实施30周年大会上明确指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我简单的介绍几项基本权利: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触犯法律都要承担法律责任,我们每个人在法律地位和人格尊严上都是平等的,所以我们享有平等权;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终身权利,因此我们享有文化权利;

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通过选举人大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代替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因此,人大代表要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人民有权依法罢免不合格的人大代表。所以我们享有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表决权等政治权利;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人格尊严不受非法侵害,因此我们享有人身权利;

我们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因此我们享有经济权利。

可见,我国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人身权利等基本权利,所以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是子法,母法≠子法+子法+子法……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任何法律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例如:我国刑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依据宪法,制定本法;我国民法通则第一条也明确规定:依据宪法,制定本法。其他法律也是如此。这充分说明了: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其他法律要严格

宪法的制定,需要2/33/4以上全国人大代表的同意;宪法的修改,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的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3以上多数通过。而其他法律按一般程序半数通过即可。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最高地位,保障宪法的权威和稳定性。

三、忠诚宪法,争做宪法践行者

我们先观看一段视频:“习近平主席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宣誓活动。”

我国宪法宣誓制度的确立,源自20157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是20183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足以载入史册。

宣誓意味着 “承诺”,代表着责任。以宣誓的方式回望初心,对国家和人民作出庄严承诺,更能激励宣誓人压实责任,明确目标,为党和国家事业奋斗前行。

宣誓时手抚按宪法,更能体现宪法的至高权威和政治地位,更能彰显宪法对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作用。

1.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一切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 。

我国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督机关都要依法行使职权,依法行政,不得做宪法禁止做的事;不得拒绝宪法规定的事;不得做宪法未授权的事。所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的核心是依宪执政。

2.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关系到国家的命运、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利益。公民首先要遵守宪法,不遵守宪法也就意味着其他法律得不到真正的实施。

我国宪法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了如下规定:

《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种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分子的队伍,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第四十条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宪法的这三条规定,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 的重要作用。

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但归根到底是人才和教育的竞争。而人才的培养主要靠教育。作为知识传播者担负着为国家培养大批量各种人才的责任。作为新时代的教师:要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为了实现宪法中所规定的教育目标,我们就要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作为新时代的学生,要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就需要你们遵守宪法的规定,肩负起历史的重任,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努力奋进。

【小结】

最后采用归纳总结式的小结,使学生对本节课所学知识进行梳理,加强对知识整体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