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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论文

爱与责任,一路同行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3-10-17 08:12:00 点击数:978
 

  ——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感

思品组 霍旭芳

【摘要】在崇尚终身学习的法制社会里,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高度重视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把爱和责任贯彻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做新时代的学习型教师,切实维护好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键字】责任  关爱  终身学习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因此,当前我们最重要的任务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关爱学生”和“为人师表”是《教师法》对教育工作者的特定要求,是教师的职业特点所决定的,只有做到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的教师才能把教书育人的工作做好。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三点的内容就是:关爱学生。它的核心内容就是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规范》将“热爱学生”改为“关爱学生”,一字之差感觉更人性,更具亲情味。值得一提的是,“保护学生安全”被首次写入了新规范第三条关爱学生中。写入该内容是在明确“保护学生安全”是教师应遵守的职业精神。无论怎样修订,师德规范的主旨不会变,那就是“爱”与“责任”并重。

以下将本人学习心得分为三个部分与大家共享。

一、学习目的

  (一)学习法律

  这里着眼于充分掌握了解学校承担责任遵循的法律原则,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更好地依法维权、依法履责,依法治校。

  (二)强化责任

  这里着眼于防患未然,强化教师的责任意识,规范自身言行,自觉执行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妥善处置

  这里着眼于正确处理,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解读

  我国共有两亿多名在校学生,人身安全是在校学生的基本权益,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近年来,教育部已经相继颁布了10多项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规定,2002625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保障学生安全的重要法规。《办法》分为总则、事故与责任、事故处理程序、事故损害的赔偿、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以及附则共640条。其中:

  第一章《总则》是《办法》立法原则的阐述,是规章具体内容的概括和总纲,共七条。

  第二章《事故与责任》主要描述了在实践中可能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各种情形,对事故责任的归属和认定原则作了规定,共七条。

  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序》是对各类学生伤害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环节的具体规定,对伤害事故的告知、救援、事故报告、指导与协助、调解、诉讼等处理程序做出了规定,共八条。

  第四章《事故损害的赔偿》,是对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处理的基本原则、赔偿范围与标准、伤残鉴定原则、学校赔偿原则等事项的具体规定,共九条。

  第五章《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是关于对事故责任者处理的规定,共五条。

  第六章《附则》是本办法的最后一章,主要是进一步明确《办法》的适用范围,对《办法》的实施日期、涉及到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的法律效力做出规定,共四条。

  其中第二章事故与责任讲解很详细,我们教师要学法懂法,避免悲剧的上演。以下的案例就是经验教训。

 

案例一 《事发体育课》

  某校初一学生小亮,从外表看身体状况良好,该生及其家长未说明其身体有疾。一次体育课上,体育老师要求全班同学跑四圈,小亮跑到第三圈时,突然跌倒在地,口吐白沫,师生急忙将其送往医院抢救,最终未抢救过来。

  【审判结果】小亮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因小亮及其家长并未告知学校,学校及体育老师均无过错,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第()款规定: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例虽然从法律上讲我们并无过错,但从道德上说,作为一名教师我们爱孩子的表现就是应该全面了解我们的孩子,比如他的健康状况、个性特点、家庭状况、兴趣爱好、校外生活等,这有利于我们与学生沟通,避免学生受到不必要的伤害,有利于我们与家长沟通,更好地实现教育目的。所以教育是育人,更是责任。事事为学生,为了学生的事事,从细微着手,防患于未然,让爱和责任同行。

 

案例二 《生命被延误》

  小明,高中学生。某日下午,身体不适,在宿舍休息。次日上午,学校管理人员检查宿舍卫生时发现小明躺在床上,劝他回家或到医院治疗,小明说要参加考试不想回家。稍后,班主任又派班长到宿舍看小明。几天后,小明脸发黄,唇发白,非常憔悴。同学将其送到一家药店输液。输完后,小明给父亲打电话,父亲将其送医院治疗,但已太晚,小明死于急性重症肝炎。

  【案件评析】案例中,小明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宿舍生病好几天,病情较为严重。学校曾对小明进行看望,劝小明回家或到医院治疗。但这仅是履行了最起码的义务,却未履行最主要的义务,即未尽救助及告知义务,致使小明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且学校未履行告知和及时救助义务与小明的死亡有因果关系。因此学校对小明的死亡应当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款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它规定还有: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五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教育法》第29条第(四)款:学校应当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教师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者,更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关心、关爱学生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用一颗爱自己孩子的心去爱全天下的孩子,教育的悲剧就不会出现。

 

案例三 《火起劳动课》

  200759日下午,小永所在的那拨镇六洲小学组织了全体师生集体劳动,当老师把小永他们5年级这个班分为两个组,一组学生负责粉刷学校的围墙,另一组负责把班级的门窗刷上新油漆,小永被分配到了刷油漆这一组,正当他专心给这扇门刷油漆时突然浑身上下着起了火。着火原因是:有个学生呆着无聊拿出打火机来玩,而刚好旁边有一瓶汽油,这汽油本来是老师拿来稀释油漆用的,没想到学生却用打火机点燃了瓶中的汽油,眼看手里拿着的汽油瓶子着了起来,点火的学生也给吓坏了。他将瓶子一扔,着火的汽油瓶刚好扔在了小永的脚下,导致了小永被严重烧伤。火着起来的时候老师没在现场,同学们用书把小永身上的火扑灭然后赶紧叫来了老师,赶来的班主任赶紧把受伤的小永送到医院抢救。经过几个月的治疗,里里外外花费了近10万元,小永还是落下了残疾,身上到处都是烧伤后的疤痕,脖子无法转动,右手也丧失了功能,握笔、吃饭等习惯使用右手的动作都要重新学习用左手来做。一个健康活泼的孩子一下子变成了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残疾人,小永的父母和他一样心情沉重。

  【案件分析】在刚才的案例中我们看到:作为一个分配劳动的老师来说,你应该在现场进行监管,你应该让危险的物品远离学生,那么你没有做到这样一点你是有过失的,这种过失你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要由单位来承担,所以由非法人六洲小学的上级学校那拨小学来赔偿。

  【审判结果】法院最后判决学校(那拨小学)承担70%的责任,共赔偿金额17万多,玩火小孩承担30%的责任,赔偿金额9万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有两款还规定: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在这个案例中,一个健康活泼的孩子一下子变成了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残疾人,小永的不幸让我们做教师的心情无比沉重。如果我们多一份责任,悲剧就可以避免。爱与责任应该是充满校园的“正能量”,教师的责任是要撑起学生的保护伞,让学生的健康和快乐与希望同行!

  保障每一个孩子在学校安全、有序的学习,是学校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每个教育工作者的愿望和义务。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让我们的爱与责任温暖和谐起来!

三、感悟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出台,为教师依法履职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学习好、应用好这个办法,对于我们摆脱传统观念束缚,更好地承担起关爱学生、保护学生的责任至关重要。在崇尚终身学习的当今社会,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当做一门必修课认真研习,掌握精神实质,正确灵活运用,切实维护好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们四十四中从建校伊始就坚持依法治校,高度重视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把爱和责任贯彻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在我们的校训中“责任”被放在第一位。“责任、荣誉、感恩、包容”是我校的办学理念、治校精神。学校领导定期进行校园安全巡查,组织开展多种实践课: “消防安全第一课”、举行消防演练、组织紧急疏散等等活动。此外我校值周生制度、国旗下的讲话、班主任爱心家访、班主任组织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实验课教师认真规范学生操作等,通过这些活动实践使全体师生增强了安全意识,提高了自救能力。总之,教师多一份关爱, 学生多一份安全;教师多一份责任,学校多一份和谐。

    正如苏霍姆林斯基说:在我们所教育的人的身上,高尚的道德品质,丰富的精神世界和体质的健全发展应当合而为一。教育者的本领和艺术,在于他每时每刻都能够清醒地把握住这种和谐发展的实质。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做新时代的学习型教师。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和谐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