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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小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施方案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3-28 14:54:34 点击数:101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是指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其临床表现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传播途径主要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潜伏期1-14天,多为3-7天。

临床表现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临床表现为: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会出现缺氧低氧状态。约半数患者多在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值得注意的是,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在1周后恢复。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一、学校开学前  

1.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3.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4.所有外出或外地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返校。  

5.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6.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开学后  

8.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0.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11.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1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3.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14.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15.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6.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17.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8.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9.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20.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示范学生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21.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2.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向学校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  

23.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24.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  

25.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