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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区管拔尖人才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1-18 14:34:00 点击数:1130

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第四批区管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

 

各街道(镇)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委(组):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区管拔尖人才在建设省会最具魅力城区中的骨干作用,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根据《石家庄市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修订)》(裕组字[2012]16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第四批区管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及人数

凡隶属我区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优秀乡土人才以及党政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在我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计划选拔30名左右,第三批区管拔尖人才将于201512月届满到期,自然终止管理;又有新成果的(当选往届区管拔尖人才已使用过的奖项和荣誉称号,本次推荐时不再使用),可按程序继续推荐。

二、推荐选拔条件

区管拔尖人才推荐对象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专业素质突出,业务技能拔尖,在行业中有较高声望。

主要分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乡土人才两类进行选拔。

(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条件

1、获得两项市级一等或三项以上市级二等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研人员。

2、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或六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并在本区内实施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者。

3、在工业生产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及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工作中,解决了重大理论和关键性技术难题,技术水平经省主管部门评审居省内同行业领先地位,或开发的新产品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新产品奖,或研制开发的产品一次以上在国家专业性评比中获名牌产品称号,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研人员。

4、在农业生产第一线,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获一次部级丰收奖,或经省主管部门评审,确认已获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获得一次市级荣誉称号的主管技术人员。

5、在教育工作一线,成绩显著,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获得两次市级以上或一次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或在全省优秀课评比中获得二等奖以上,或在全市优秀课评比中获得两次一等奖,或直接培养的在校学生在全市、全省和国家竞赛比赛中分别获一等奖(金牌)、二等奖(银牌)和三等奖(铜牌)以上,并获相应层次高级教师职务或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

6、在医疗卫生方面,获得一次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有较高的医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解决了重大疑难病症,在市内外有较高声誉,并荣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

7、在政法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市级一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研人员,或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解决了重大疑难案件和技术问题,连续两次以上获全市系统荣誉称号者。

8、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网络信息、金融财会等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市评比中获奖,并在全市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其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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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秀乡土人才评选条件

具有一定知识、技能或管理水平,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并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优秀乡土人才选拔人选。

1、思想政治素质高,善于管理,任现职期间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持续增长,社会稳定,群众拥护,并在全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村、居两委书记(主任)。

2、产业规模、经济效益、科技含量在本地具有领先水平且对我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经营管理者。

3生产、加工、商贸、服务及种养殖等方面具有一技之长,并在促进幸福乡村和魅力社区建设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能手(种植能手、养殖能手、加工能手)和能工巧匠(技能劳动型人才和艺术类人才)。

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参评的同一成果实绩获多层次奖励或荣誉称号时,按最高层次奖励或荣誉称号计算一次。已被评为市级以上拔尖人才的人员不再作为区管拔尖人才推荐人选。

三、推荐选拔程序

1、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按行业系统由对口区直部门组织推荐、申报,优秀乡土人才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各街道、镇党(工)委组织推荐、申报。

2、推荐对象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各街道、镇、区直各部门要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筛选、推荐,确保区管拔尖人才的高层次、高质量和高水平。

3、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推荐要注意向金融、科技科研、生产一线倾斜,特别是向创造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型人才倾斜。

4、优秀乡土人才的推荐要注意从高技能人才和贡献突出的村居实用人才中选拔,特别是对在全省、全市各类行业或专业比赛中获大奖并在实际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以及获全省、全市荣誉称号确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才要优先推荐。

四、申报材料

每位申报人员要写出个人情况简介一份,填写《石家庄市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审批表》(一式两份),相关成果、荣誉证书、论文、著作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将以上材料一并报主管部门党组(委)或街道、镇党(工)委。呈报材料具体要求为:

1、个人情况简介。包括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2010年以来成果获奖及效益情况、思想工作表现及所获奖励称号等。

2、《石家庄市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3、重要原件。对评选区管拔尖人才具有决定作用的奖励证书、重要论著等材料,要随复印件一并报送,经区人才办审验后退还。

4、复印件。主要著作复印封面、序言(前言)、目录、后记、版权页,论文复印刊物封面、目录、文章、版权页。复印件要突出重点,以近年来的奖励、论著为主。与评审无直接关系的证件、论著如聘书、学历职称证书、非正式出版物的著述等,均不作为参评材料,也不作为评审的参考材料。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要对推荐对象上报复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定,并在复印材料上加盖单位印章。

5、所有申报材料要用A4型纸装印,按①《石家庄市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审批表》、②推荐考察材料、③个人情况简介、④奖励和论著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制作申报材料目录,编制页码。(左侧装订,一式二册,要有标有“石家庄市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申报材料”的封面)

五、推荐选拔要求

各街道、镇和区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加强领导,搞好宣传发动,切实把区管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作为加强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注意把人选的研究成果、专业水平、奖项层次高低和创新业绩、贡献大小有机地结合起来,客观、公正地做出全面评价。要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推荐的原则,切实把本地、本部门最突出、最优秀、贡献最大、同行专家公认的拔尖人才推荐选拔上来。各校对申报人员有关情况要认真审核把关,对经审核同意拟上报人员要逐人写出推荐考察材料。推荐考察材料包括个人现任职务、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思想品质、工作作风、学术造诣、突出贡献等情况,并加盖党委(党支部)印章。

各学校务于201612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教育局党委办公室(414室)。

联系人:周 剑  联系电话:86578980

 

 

 

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委组织部

201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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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秀乡土人才评选条件

具有一定知识、技能或管理水平,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并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优秀乡土人才选拔人选。

1、思想政治素质高,善于管理,任现职期间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持续增长,社会稳定,群众拥护,并在全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村、居两委书记(主任)。

2、产业规模、经济效益、科技含量在本地具有领先水平且对我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经营管理者。

3生产、加工、商贸、服务及种养殖等方面具有一技之长,并在促进幸福乡村和魅力社区建设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能手(种植能手、养殖能手、加工能手)和能工巧匠(技能劳动型人才和艺术类人才)。

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参评的同一成果实绩获多层次奖励或荣誉称号时,按最高层次奖励或荣誉称号计算一次。已被评为市级以上拔尖人才的人员不再作为区管拔尖人才推荐人选。

三、推荐选拔程序

1、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按行业系统由对口区直部门组织推荐、申报,优秀乡土人才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各街道、镇党(工)委组织推荐、申报。

2、推荐对象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各街道、镇、区直各部门要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筛选、推荐,确保区管拔尖人才的高层次、高质量和高水平。

3、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推荐要注意向金融、科技科研、生产一线倾斜,特别是向创造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型人才倾斜。

4、优秀乡土人才的推荐要注意从高技能人才和贡献突出的村居实用人才中选拔,特别是对在全省、全市各类行业或专业比赛中获大奖并在实际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以及获全省、全市荣誉称号确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才要优先推荐。

四、申报材料

每位申报人员要写出个人情况简介一份,填写《石家庄市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审批表》(一式两份),相关成果、荣誉证书、论文、著作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将以上材料一并报主管部门党组(委)或街道、镇党(工)委。呈报材料具体要求为:

1、个人情况简介。包括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2010年以来成果获奖及效益情况、思想工作表现及所获奖励称号等。

2、《石家庄市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3、重要原件。对评选区管拔尖人才具有决定作用的奖励证书、重要论著等材料,要随复印件一并报送,经区人才办审验后退还。

4、复印件。主要著作复印封面、序言(前言)、目录、后记、版权页,论文复印刊物封面、目录、文章、版权页。复印件要突出重点,以近年来的奖励、论著为主。与评审无直接关系的证件、论著如聘书、学历职称证书、非正式出版物的著述等,均不作为参评材料,也不作为评审的参考材料。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要对推荐对象上报复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定,并在复印材料上加盖单位印章。

5、所有申报材料要用A4型纸装印,按①《石家庄市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审批表》、②推荐考察材料、③个人情况简介、④奖励和论著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制作申报材料目录,编制页码。(左侧装订,一式二册,要有标有“石家庄市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申报材料”的封面)

五、推荐选拔要求

各街道、镇和区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加强领导,搞好宣传发动,切实把区管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作为加强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注意把人选的研究成果、专业水平、奖项层次高低和创新业绩、贡献大小有机地结合起来,客观、公正地做出全面评价。要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推荐的原则,切实把本地、本部门最突出、最优秀、贡献最大、同行专家公认的拔尖人才推荐选拔上来。各校对申报人员有关情况要认真审核把关,对经审核同意拟上报人员要逐人写出推荐考察材料。推荐考察材料包括个人现任职务、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思想品质、工作作风、学术造诣、突出贡献等情况,并加盖党委(党支部)印章。

各学校务于201612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教育局党委办公室(414室)。

联系人:周 剑  联系电话:86578980

 

 

 

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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