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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致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3-07-28 12:39:00 点击数:658
 

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朋友们: 

为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市教育局郑重提醒广大家长:不加选择让孩子课外时间参加培训班,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请把课外时间还给孩子,让孩子度过一个愉快的暑期。如果您坚持让孩子参加培训班,请从以下几个方面慎重选择,

选择正规合法的教育培训学校

合法的培训学校,应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在副本上加盖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年检印章。《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等六证齐全,应悬挂在学校醒目位置。学校名称、地址、办学内容等事项应与《办学许可证》上标注的内容相符。

认真阅读学校的招生简章、广告

培训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原件在简章或广告扉页上加盖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印章,家长可以查看备案的招生简章。同时,要查看学校开设的课程是否与其招生简章发布的内容相符、授课教师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证及相应的职称证明。

坚持自愿入学,慎重办理入学手续

学校应引导学生和家长查看《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等相关办学证件,告知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教师情况、学习时间、考核办法等相关内容,安排学生现场考察。学生满意后自愿办理入学手续,学校不得以误导、隐瞒、欺骗、强制等不正当手段抢拉生源。

● 合法缴费、合理退费

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学校招生咨询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应开具正规发票,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学校不得以“建校基金”、“教育储备金”等名义向学生和学生家长集资或变相集资。

对非学历教育培训,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学校应在扣除学生已购物品费用后,按实际学习时间折算核退剩余费用;由于学校违规刊登广告、发布虚假招生信息等违规行为造成学生退学的,学校应退还学生缴纳的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少退或拒绝退费。

● 重视安全防护

选择就读学校时,应当查看学校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齐全;是否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是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或者验证制度;教学场所是否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等。

欢迎广大学生和家长对培训学校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举报,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

家长朋友们,一个欢乐融融的节假日是孩子们殷切的盼望,给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是您的希望也是教育工作者的心声。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自觉抵制违规违法培训,自觉维护好自身权益,让孩子们真正拥有一个健康、有益、快乐的童年。

 

您想了解更多事项,请拨打培训学校审批机关监督电话咨询。

附:

石家庄教育局:查询(举报)电话:86036682

长安区教育局:www.caedu.cn  查询(举报)电话:86662070

新华区教育局:查询(举报)电话: 86952758

桥西区教育局:查询(举报)电话:89653011

桥东区教育局:查询(举报)电话: 86093953

裕华区教育局:查询(举报)电话:86578974

开发区教育局:查询(举报)电话: 85093220  

    

 

石家庄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7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