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教育与现代教师
北京大学教授、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副会长 钱理群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确立教师在学校教育和教育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发挥其主导作用十分重要。
教师的重要地位与主导作用,首先是一个教师的民主权利问题,必须通过制度的改革,来健全学校的民主制度,促进教育与教育改革的民主化。只有这样,才能根本改变教师始终是校园里“沉默的大多数”的现状,使教师真正成为教育改革的主人,使教育改革由单纯的自上而下的行政指令,教师被动执行,变成教师的内在要求,从而获得教育改革和教育自身的内在动力与尺度。这或许是中国教育改革发展到现阶段必须正视与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教育对象——学生,他们素质问题的背后,往往折射出教育者自身的素质问题。教师的素质与教育改革的客观要求是否适应,已经成为教育改革能否健康、能否持续发展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同时,我们还要指出,提高教师的素质,不仅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需要,更是教师自身精神发展的需要。
我们的教育必须是“立人的教育”,于是,就有了“把我们的学生培养成具有高素质的现代中国人”的目标与要求。那么,我们也可以说,教师的“全面和专业化发展”的核心,也应该是“立人”,目的是要“使教师成为具有高素质的现代教师”。
我们讲“现代教师”,并非要割断历史的联系。相反,我们要强调,“现代教师”首先应当是“教师”,要有教师的本职观念。说起来,这几乎是常识。但这些年许多时髦的观念恰恰模糊以至遮蔽了教师的本职,教学工作中的许多问题其实都可以归结为失职。因此,谈教师的素质,首先就是要回到常识,要“像个教师的样子”,做一个“尽职敬业的教师”。教师的本职是什么?就是“教书育人”,而教书就是“教学生学”,这就意味着教师这个职业,其出发点与归宿,都应该是“学生的健康、健全成长”。因此,教师的职业道德,最基本的就是“把学生放在自己心中”,教师职业的价值与乐趣,也就体现在“教师也生活在学生心中”。
“现代人”首先是“站起来的人”,“现代教师”首先是有自由思想、独立人格,有批判与创造精神的人,“不跪着教书”就成为他们最基本的信条。
另一方面,现代社会又要求“社会人格”,认定人的个性只有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在社会交往中,才能得到健全发展。因此,现代教育的基本任务,不仅要引导学生建构独立的个体人格,而且要培育学生社会性的现代公民人格,也就是要促进学生在“个体个性化”与“个体社会化”之间求得平衡发展。现代教师担负着这样的现代教育的使命,他自身也必须是具有历史责任感、社会承担意识的现代公民,同时也必须具有现代团队精神,学会共存。
我们所说的“成全所有生命的发展”,也包括教师生命的自由与健全发展。把教师比喻为“蜡烛”,看作是一个“照亮别人,牺牲自己”的职业,显然不符合现代教师的理念。教师自身的生命发展,既是作为现代人的权利,也是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教师的物质生活与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理应得到更多的关注,教师的精神生活更应该是丰富多彩与高质量的。教师的精神空间决定了教育的空间,教育的魅力取决于教师的人格与精神魅力。一个视野开阔,兴趣广泛,热爱并善于享受生活的全面发展的教师,一个虽有缺陷,但个性鲜明的教师,对青少年的吸引与影响是更为根本与深远的。现代教师在学生的心目中,应该是真、善、美的化身,应该是一个“可爱的人”——这可以说是对教师的最高评价,是教师价值的最高体现。
这些问题并非一时一刻可以解决的,因此,教师一定要给自己制定一个原则——想大问题,做小事情。教师一定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见微知著。只有每个人都做好了身边的小事情,出色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才能更进一步,拥有更宏大的格局、更广阔的天地,才能进而全方位地推进教育改革与教育现代化。
《中国教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