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考优惠条件及照顾分值
2013年中考优惠条件及照顾分值
按照教育厅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2013年中考优惠条件和照顾分值如下: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重大国际比赛以及国家主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或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及二级运动员,且在报考当年经过市教育局组织的中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合格的考生,照顾20分。2011年秋季进入初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由原来的在考生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照顾16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青年及侨眷高知子女照顾10分。
(4).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照顾8分(按石家庄市市民子女同等对待在市区参加中考的除外)。
(5).现役军人子女照顾8分。
(6).少数民族考生照顾8分。
(7).参加石家庄市中小学“探索者”创新实践大赛获一等奖的初中阶段学生奖励5分。
凡只交验复印件而不能提供原始证件,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一律不能给予优惠加分。
以上照顾分数在普通高中招生时计入考生总成绩。同一考生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凡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一律由招生部门负责在媒体公示,接受监督。
代码见下页附件一
中考科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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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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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代码明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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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代码 |
优惠名称 |
优惠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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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高水平运动员等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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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烈士子女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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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归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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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归侨子女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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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华侨子女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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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台湾籍青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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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侨眷高知子女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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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农村独生子女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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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现役军人子女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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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少数民族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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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探索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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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优惠照顾需提供查验的材料:
1、体育类优惠除原始的证书和相关证明外还要出示经市教育局认证后下发的加分证书。
2、少数民族考生要有县(市)、区以上民委开具的原始证明、学籍表及家庭户口本,因户籍内容不全不能体现其民族身份的,还要出示其必要的证明;有更改民族身份的,还要出示民族更改审批表。(我校少数民族考生请尽快到信息楼201办公室找崔老师开学生证明。)
3、烈士子女出具“烈士证书”和市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要有市侨办开具的原始证明;台湾籍青年要出具学籍表、家庭户口本及市台办开具的证明。
5、侨眷高知子女要有省侨办开具的原始证明及相关人员的高知证件、家庭户口本、学籍表。
6、现役军人子女须由师级以上政治部开具原始证明并交验军官证、家庭户口本、学籍表,证明要经班主任签字、校长签字、毕业学校盖章。
7、农村独生子女须由县级以上计生委开具证明并出示家庭户口本。
8、参加石家庄市中小学“探索者”创新实践大赛获一等奖的初中阶段考生除出示奖励证书外,各学校还要交验教育局相关文件。
请我校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尽快准备所需全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将全部材料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中以备查验。所有原件及复印件要在醒目位置用铅笔注明报名号、姓名、学校,班级、优惠代码。 务必于5月30日(本周四)前将证明材料交至信息楼201办公室崔老师。时间紧迫请大家抓紧时间准备并按时上交所需材料。
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