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科办〔2015〕177号
市教科办〔2015〕177号
关于石家庄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教师个人课题中期督导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教科所),各直属学校:
为确保2014年度教师个人课题研究顺利完成,市教科所研究决定开展中期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督导以《评审书》为依据。主要内容为: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及阶段性小结等。
二、本次督导结果将作为教师个人课题结题的重要依据。经督导发现存在问题的,将视情况给予推迟结题或撤销立项等处理,无故不参加中期督导者,视为放弃课题研究。
三、各单位在
四、其它事项
(一)自2014年起,石家庄市教师个人课题两年申报一次,2014年度教师个人课题结项时间顺延为2016年9月份,结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2015年度教师个人课题不再申报。
(二)2013年度个人课题结项缓过的课题,随2014年度教师个人课题结项材料一块报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办公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87号石家庄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五楼517室
电子邮箱:sjzjkghb2157@126.com
联系人:郑翠飞
联系电话:0311-86082157
附件:石家庄市教育科学规划教师个人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
二O一五年十月八日
附件:
石家庄市教育科学规划教师个人课题
中期检查报告书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所在学校: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石家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制
一.基本情况
预期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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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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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研究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否按时完成研究计划,推迟或终止研究工作的原因等) |
注:可另加页。
二.阶段性成果
序号 |
成果名称 |
成果形式 |
作者 |
刊物年期、出版社和 出版日期、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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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县(市)区、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四.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