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四十四中学关于教代会对“教工因假时限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表决结果的通告
石家庄市第四十四中学关于教代会对“教工因假时限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表决结果的
通 告
2011年3月29日下午第八节课,在办公楼大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教代会二次全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代表51名,实到代表47名,因事因病请假4人。
会议就教工代表“建议修改教工年评的某些规定”的提案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对教工年度评先评优因假取消资格的时限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内容分为病假、事假和请假累积天数3项。教代会主席团负责本次投票的统计工作。
统计结果报学校领导班子。采取分别去掉1人次最高和最低选项,剩余部分按照加权平均值方法计算,结果显示“病假”值为19.05(天),“事假”为9.38(天),“请假累积天数”为20.93(天)。经学校领导班子批准执行当年度请病假19天及以上、请事假9天及以上、请假累积21天及以上者,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本结果纳入学校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石家庄市第四十四中学
201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