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个人的全部人格、全部生活都奉献给一种道德追求,假如我们中的每个人都拥有这种奉献的力量,那么,闪耀在其中的光芒便足以照亮一切。
在刚刚过去的暑假中,学校、班级组织的丰富多彩的活动让我们从中受益颇多,最让我们难忘的是志愿者活动。
2012年7月4日,在班主任的带领下,我们的志愿者小组来到了建明敬老院,男同学为敬老院清理垃圾,女同学陪老人们谈心。虽然天气炎热,但同学们不怕脏,不怕累,擦亮一块块玻璃、一张张桌椅,还将垃圾清理得干干净净。老人们因为我们的到来,格外开心。他们热情地招呼着我们,询问我们的学习情况、生活情况,一张张饱经沧桑的脸绽放着快乐的笑容。这次志愿者活动让我们体验到老年人生活的不易,也领悟到敬老孝老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暑假里,我们志愿者还到碧溪尊苑小区捡拾垃圾,得到了小区物业经理的表扬。老师还组织同学们到西柏坡纪念馆、石家庄市规划馆参观。
在参观规划馆的过程中,班主任老师提起了她在报纸上看到被沸水烫伤的4岁女童小子欣,因为家里贫穷,没钱做手术的事情,同学们得知后立即自发组织捐款,将身上所带的零花钱全都捐了出来。你三元、五元,我七元、十元的,一会儿就捐了二百三十九元。中午过后,班主任带我们来到燕赵都市报社,将钱交给了报社的记者,并询问了孩子的情况。2012年8月10日,燕赵都市报将我们捐款的事情进行了报导。看到报社的叔叔阿姨赞许的目光,作为一名44中学生,我们觉得很幸福,很光荣。
在志愿者活动当中,我们体会到了奉献的乐趣,服务的光荣。“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用感恩之心回报社会,在奉献中提升自我,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完善自我。用我们的奉献带给别人快乐,那将是我们最大的幸福。
201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