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委员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委员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身“教育优质”建设,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深入推进全区教育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促进校园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形成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目标要求
深入推进全区教育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着力解决影响教育发展、服务教育民生、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服务群众,力促争先进位(教育部门公众满意度在全区各行业争先进位,党员干部在岗位示范上争先进位,年度目标考核在全区争先进位)。具体要在以下五个方面收到明显成效:
(一)强化学习,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
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阶级本质决定了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增强宗旨意识,就是要把人民群众利益作为谋划发展的根本依据,通过深入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和革命传统再教育活动,增强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干部进一步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把群众当作自己的贴心人,真正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始终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针对群众反映多的教育问题和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度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在“治散、治懒、治浮”中,着力解决执行上级决定决议不及时、不到位、力度不大,少数领导干部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疲沓的问题;着力解决少数学校和教师违规收费、乱补课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收费监督制约机制。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心浮气躁、工作飘浮,不深入实际、不了解实情,不讲实干、不务实事的问题;以解决突出问题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干部作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干部作风满意度有新提高。
(三)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公众能力
把转变作风、服务群众贯穿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全过程。领导干部要争做服务群众的表率,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对教育工作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公众能力。
(四)全面对标先进,推动各级各类教育的全面提升
全区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结合实际,本着可学可比的原则,找准对标对象,通过和对标对象全面对标,找出自身差距,把重点工作作为对标项目,实事求是分析自身现状,明确任务目标,制定赶超措施,明确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以重点工作的对标定位、进档升级,推动教育的全面提升。
(五)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建立健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加强监督,完善考核,形成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促进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突出科学发展用人导向,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形成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三、基本原则
坚持人人参与的原则,全区教育系统每名党员都要积极参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学习原则,开展主题学习活动,把学习贯彻于主题实践活动的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原则,深入群众,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期盼愿望,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民生要求,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注重实效原则,以求实效为基本原则,将主题实践活动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主要内容
(一)加强专题学习,增强宗旨意识和党性观念
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党性观念,开展党的经典理论学习活动,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作风》、《为人民服务》、《发扬五种革命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经典理论和条例制度。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灵活安排时间,扎实安排部署学习活动。
(二)深入推行“四亮”,激发党员内动力
一是岗位“亮标准”。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共产党员先锋岗标准,并在岗位醒目位置予以公开。二是党员“亮身份”。通过佩戴党徽、设立党员先锋岗桌牌以及先锋岗展示板等形式,广泛推行党员亮身份,增强党员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激发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党组织和党员“亮承诺”。各级党组织重点围绕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和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重点围绕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立足本职创佳绩和根据自身岗位职责为民服务等作出承诺,并采取多种形式公开亮出承诺,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单位亮职责。通过公开栏、网站、展板等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责、工作时限、服务用语等,方便群众办事。
(三)积极开展“四创”,促进活动见实效
一是创岗位奉献先锋。通过开展“比技能、比服务、比业绩”等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能力和素质,立足本职比奉献、创佳绩。二是创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积极推行阳光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和目标考核,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三是创优质服务品牌。充分利用“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英雄岗”等服务品牌,形成能够体现时代特色、业务特色的服务品牌。四是创廉洁型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大力倡导公正廉洁之风,引导党员干部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矩工作圈、管住活动圈,规范党员干部的办事行为、社会行为。
(四)认真组织“四评”,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本人自评。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目标要求,根据本单位本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认真查找自身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二是领导点评。注重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意见,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明确努力方向,力求点出动力,评出实效。每半年领导干部要对基层党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和点评,并做好记录。三是党员互评。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要按照“五个好”、“五个模范”的目标要求,根据本单位特点和岗位要求,认真开展互相点评,帮助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四是群众评议。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的评价和监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态度,特别是要争取近期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一两个问题上取得实效。结合星级党组织创建活动,组织群众对党组织进行满意度测评,党组织评议结果分为满意、比较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党员评议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不满意、不合格票超过30%的党组织、党员要“挂牌”整改。
(五)继续开展各项服务活动,提高服务水平
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深化“党员义务劳动和志愿服务”以及党员“四助”活动,大力实施“122311”工程。以裕华教育信息网为载体,向公众公开我区教育信息,接受公众监督。提高教育工作服务水平,把为民服务活动落到实处。
(六)评优树模,巩固扩大成果
在全区教育系统评选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年底,结合目标责任考核,树立争先进位优秀单位、为民服务模范集体和创先争优标兵,评选表彰全区教育系统师德建设、政风行风、德育工作、精神文明、教育督导、信息宣传等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各类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区教育局将根据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择优向区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和市教育局创先争优领导小组推报参评“全市十佳群众满意窗口”、“全市十大优质服务品牌”、和“全市百名优秀服务标兵”。
(七)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工作长效机制
紧扣我区教育工作“十二五”目标,特别是2011年度工作任务,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服务基层、重点项目专项工作制度,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全覆盖、起作用。加强跟踪问效,及时改进工作,一抓到底,善始善终,努力提高为基层和群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巩固提高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党委、党总支(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通过采取任务对接、定点帮扶、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基层一线,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教育局将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分层次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二)实行目标管理
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将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年终,结合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活动全面总结,组织考核,评定档次。
(三)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裕华教育网,电子滚动屏、横幅标语等平台,通过媒体宣传、经验交流、实地观摩、宣讲报告等形式,大力宣传全区教育系统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和经验典型,营造“事事为民服务、人人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使教育系统为民服务蔚然成风。